督察动态
短板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发力——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剖析
编辑时间:2021-05-27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社会集中通报40个典型案例。其中,与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相关的案例,达11件,占比超过1/4。从通报的案例情况来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明显、问题突出,值得高度重视。
治污设施成为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治污设施是防止环境问题产生的重要屏障,可有效降低污染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但督察发现,一些治污设施非但没有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反倒成为环境风险隐患,甚至造成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
治污设施沦为“污染源”。一边治污,一边又制造二次污染。比如在湖南湘西州,正常运行的111座小型垃圾焚烧炉,仅有两座建有简易除尘设施,环境污染严重。
治污设施为环境“埋雷”。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大量积存,一旦遭遇连续暴雨等极端天气,部分场地的渗滤液就可能溢出,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在广西,截至去年底,73座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就多达58.2万吨。
治污企业公然造假甚至违法排污。为应付督察,河南省新乡获嘉县垃圾填埋场临时编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广西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则未经审批,私自将垃圾渗滤液偷排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性质极其恶劣。
治污设施企业的种种乱象,造成了突出的环境问题。
不合格的治污设施,给蓝天“抹黑”。在湖南省湘西州、广西岑溪市,该逐步淘汰的小型垃圾焚烧炉没有淘汰、已停运的垃圾焚烧点附近仍在露天焚烧垃圾,导致现场浓烟滚滚、气味刺鼻,景象触目惊心。
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河道。在江西省南昌市,每天超过50万吨生活污水未收集,直排入城市河道、湖泊和赣江;在云南省保山市,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东河;在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每日有两万余吨生活污水直排凡河;在湖南省株洲市,大量雨污混流水直排湘江。被迫纳污的水体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地下水也被严重污染。
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快,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
补齐短板,需要综合施策
本次督察通报的一些问题,此前早已被指出。南昌市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辽宁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河南省一些地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都曾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中被通报过,有的甚至连续3年登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黑榜”。
多次被点名,相关问题为何依然存在?
首先,地方党委、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被通报的11例涉及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典型案例中,有8例提到了“重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不重视”,其余3例有“认识不到位”的表述。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面广、难度大,倘若没有地方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一把手”亲自挂帅,仅靠个别职能部门推动,力度十分有限。督察发现,决心“难产”,只批示、不落实,甚至放任问题存在的,不在少数。辽宁省朝阳市委、市政府“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污泥无害化处置停留在会议研究上,一直未落实到位;广西北海市白水塘垃圾处理厂多年超负荷运行,市城管局和企业的报告请示年年写,却连建应急填埋场都拖了6年。
二是缺乏系统谋划。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见成效。但一些地方缺乏总体规划,底数基数不清,没有统筹安排,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里有黑臭水体,就一填了之;那里河水氨氮过高,就找捷径,人工加药,看似“药到病除”,实则“药停病犯”。
三是投入严重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经费不到位,效果就难有保障。2017年至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给云南保山市用于隆阳区水污染防治的项目资金达5.58亿元,而市区两级实际用到隆阳区水污染治理上的仅1.23亿元,不到1/4,致使相关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
四是有关部门监管缺失。职能部门对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企业缺乏监管,履职不力。待到督察组来时,或急于“甩锅”、撇清责任,或弄虚作假、试图“闯关”。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关乎人居环境,关系民生福祉,治理是否有成效,老百姓能够直接感受到。各地党委政府要下定决心,用啃“硬骨头”的精神,攻克老大难问题。要综合施策,制定规划,明确施工图、时间表,抓实抓细,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内容来源:中国环境报
相关资讯
Copyright 2017 sthjt.shanx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技术支持: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邮编:030024
- 联系邮箱:2005sxhb@163.com 晋ICP备12000773号
- 晋公安网备14010902000200号 网站标识码:1400000024